公安笔录手机版:蓟州区06.3.29.伤害案一直破案,公安局不作为(转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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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张树山,住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于各庄村,毕业后一直从事业余新闻写作,20多年来,经常在报刊刊登评论文章反应不良倾向公安笔录手机版

  2004年12月12日《人民日报》新农村版,把天津市蓟州区马申桥砖厂挖毁耕地800亩和砖厂污染严重,没有污染治理设备,空气污染,曝光后,马申桥砖厂怀恨在心,于2006年3月29日夜12点,砖厂老板雇佣黑社会闯入我家,3名歹徒手持5公分铁棍,将我两腿打成骨折,抢走一部手机,当时未蒙面人在前,两个蒙面人在后,未蒙面人用炕上被单蒙我头,我和蒙面人撕滚起来,因我独人居住,离邻居远点,喊人听不见公安笔录手机版。3个歹徒打伤我后悄悄逃跑。第二天早晨,我用邻居手机打110报警,公安蓟州区分局马伸桥刑警8队和蓟州区公安局刑警队来我家勘察现场。

  2006年4月中旬,马伸桥刑警队员董志刚来到我家跟我说:“你的案子有亮光了,五一黄金周过后差不多办了公安笔录手机版。”我说:“过黄金周我请你们一顿”。可是时至今日我的案子一直没人管,蓟县公安局理由就是“证据”不足为由,拖着不破。

  蓟州区公安局与马伸桥镇砖厂勾勾搭搭互相勾结,也就是公商勾结,蓟州区公安局依靠钱势,坑害我这个受害者,致使我的伤害到目前很多年了还没有破案,他们不作为,造成我这个正义之人半生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报社通讯员,有冤无处诉说,公道在哪里?是充当保护伞又是什么?造成张树山的伤害案至今12年多没破案,不但陆福永有直接责任,不作为失职,蓟州区公安局不作为也有责任,故此造成张树山医药费,务工费,经养费,陪床费,交通费,精神损失费,伤残费无人管,这都是蓟州区公安局不作为,蓟州区公安局腐败造成的,蓟州区公安局不破案,受害者张树山的损失应该由蓟州区公安局赔偿.与有陆福永直接关系,凶手消遥法外你陆福永没责任吗?恳请中央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和各媒体给予关住,还我一个公道,给我一个法律的保护,在党中央和中央人艮政府的怀抱中得到人身安全公安笔录手机版

  2006年3月29日案发后蓟州区马伸桥镇砖厂开挖掘机的司机,,突然,失踪,他是河北省邯郸人,与马伸桥镇砖厂老板田三得是同乡,一年后,2007年这个开挖掘机的司机又来了,他在砖厂疯狂扬言:“你们于各庄的人腿我给打折了,把我咋这了,啥事没有公安笔录手机版。”他一个外地人,为什么如此猖狂就是因为有保护伞,蓟洲区公安局尽职尽责查了吗?

  2012年8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,蓟州区公安局刑警队刑警张健来到张树山家.说'';分局新来的局长,对你的案子挺重视,我新分管你的案子,卷宗我也看了,证据还不充足,不能确认抓人,有新证据提供吗?''张树山回答;''我早就提供证据了,而且还挺足,你先查你们公安局内部某个领导谁是黑社会的保护伞.笔录没必要作了,我就是有千分之千的证据案子也破了,凶犯也抓不起来.''陆福永这种警察竞然当上蓟州区公安局副局长了,多么可笑呀.可悲呀.

  2016年4月18日寄天津市委巡视组 公安笔录手机版,2016年6月8日上午蓟州区纪委第监查室高姓工作人员一行三人找张树山调查,当时高姓纪委工作人员对马伸桥镇党委吕书记说:给张树山办个低保,真不明白办低保就等于破案了吗?黑社会的保伞就等于处理了吗?办低保就代替法律了吗?这是负责任态度吗?2017年5月10日上午公安蓟州分局刑警八队刑警于洋来到受害者张树山家,没在家出门了电话联系了,于洋说他管张树山的案子了.同月22日上午九点来到刑警八队向于洋提供了一个证据,几天以后打电话询问案情,于洋说:"再调查."六月份打电话刑警队,接电话的男士说:于洋不在,也没回电话.七月中旬打电话给马伸桥派出所片警小刘打电话(张树山没有于洋电话)让其转告于洋还是没回电话.就这样没音信了,案子又仍下了,走个过场了事了.蓟州公安局就是这么办案的吗?

  2019年3月14日上午十一点十分左右,接到 蓟州公安分局信访科电话:022一82803070来电,一位男士工作人员:你信件收到,转派出所了,你问派出所,派出所给你答复.我这个案件属涉黑刑势案应由刑警队负责,不属派出所管的范围,信仿科这么做是不责任的,公安局应问责.

  为什么多年了公安局一直拖着不破案,天津市公安局为什么不督促破案呢?责任在于谁?

  2019年3月16日 张树山电话:138211079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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